医院动态为参合群众谋实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 

为参合群众谋实惠

       近日,婺源县紫阳镇一都村委会村民程某刚办完出院手续,就领到了 9118.4 元的医疗补助。此前,因为骨盆多发性骨折,他住进了婺源县人民医院。“治疗就花了近 3 万元,幸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,并及时获得了近 1 万元补助。”他深有感触地说。

       自 2005 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,作为全县最大的医疗单位 , 我院根据中央、省、市、县的有关精神,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,不断提高医疗质量,提升服务水平,做到合理检查治疗,有效控制医疗费用,让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得到了真正实惠。

       为配合推进新农合试点工作,为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, 2005 年以来,我院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, 不断总结经验做法, 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,为农民核销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制度。 医院主动采取垫付资金、简化报销手续、延长工作时间、入院告知等十几项便民措施,把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落到实处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一项项人性化的服务,让参合群众放心、安心。截至目前,我院已累计发放医疗补助款超过 1000 万元,受益群众达 1.4 万人次。

       为提高合作医疗补偿水平,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,我院着力在强化服务功能、提升服务质量上做文章,取得了可喜的成效。首先,依照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住院病人费用的报销标准、辅助检查目录、不予补助的医疗器械器材项目等,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,做到让农民群众放心。其次,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科室收费员的培训,杜绝乱收费、多收费和不合理用药现象 , 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,严格落实参合农民自费药品用药告知认可制度,严格执行参合农民住院诊疗中目录外用药不得超出 15% 的规定。为此,我院连续 3 年被县委、县政府评为“先进定点医疗机构”。

       完善的管理机制,规范的服务行为,保障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该院的顺利开展。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工作,帮助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,我院将一如既往地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,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,为参保人员提供 优质、文明、便捷 的服务 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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